侯耀文遗产案开庭 财物壮观 原告撤回证人证言 再过19天,6月23日,就是著名相声演员侯耀文先生的三周年祭日。今天下午2时,侯瓒姐妹起诉侯跃华、牛成志、郭晓小夫妇返还侯耀文生前财产一案在西城法院开庭审理,虽然此案已历经了不少***程序,但今天才算侄女和二大爷正式对簿公堂。
原告
侯瓒“认了”
法院查明多少就认多少
昨天下午,侯跃华一方的律师到法院交换证据,结果跑了一趟却没什么“收获”。记者向侯瓒的代理人陈旭律师求证得知,开庭时 原告方不会提交什么证据,只有玫瑰园别墅“惨状”的图片和视频,证人证言也都撤回了。
侯瓒一方一直表示,侯耀文很多值钱的东西都没了,并希望通过证人来对“灭失”的财物进行证实。此前,郭德纲、于谦及其经纪人王海都曾称准备作证,说明看到的侯耀文玫瑰园的财物情况。但有报道称,三位证人因在外地拍戏,无法赶回北京出庭,由于证人不出庭,证言不具法律效力,只好撤回。陈旭律师解释说,无法出庭并非全部原因。“我们考虑了证人证言能不能被法律认定的问题。”
事实上,要证明侯耀文另有财产从技术上来讲并不容易。首先要证明确有其他财物,还要证明财物确实属于侯耀文所有以及财物去向、灭失的责任该由谁来承担。
陈旭律师说,对于侯耀文的遗产,侯瓒的原话是“认了”,法院查明是多少就认多少。
侯跃华的律师刘锋告诉记者,法院清点的物品就是全部,侯先生已经放话出来,如果 原告能举证证明有其他财物在搬家过程中灭失了,他会如数赔偿。
从目前的证据形势来看,侯耀文的遗产应该不会再增加。 原告方的诉状显示,两姐妹索要的财物包括人民币124万余元、美金1万余元;法院清点确认的遗产物品以及侯耀文先生葬礼上收取的礼金约30万元和侯耀文的徒弟们为其购买墓地的赠款约30万元。
被告
怕“对孩子不利”
侯跃华犹豫是否让证人出庭
刘锋律师表示,侯跃华先生是否出庭还没准儿。“他要么来出庭,要么就去八宝山祭拜父母和胞弟侯耀文。”
刘锋律师告诉记者,他们已经找到一些证人,但是否让证人出庭作证侯先生还在犹豫。刘锋律师说,因为证人的证言跟侯瓒之前的一些言论不符。比如,侯瓒说124万余元存款拿去还钱并未经过她的同意,是很长时间之后才得知的。“但证人的证言显示,侯瓒在侯耀文去世当天就知道这个事情,甚至当天在玫瑰园的所有人都知道这些事。”刘锋律师说,侯先生担心证人证言对“孩子不利”,“在跟我谈话过程中,他一直称侯瓒为孩子。”
“侯先生不希望让人看到他们一家人互相指责,让这个官司成为侯家二代人与三代人之间的斗争。”刘锋律师说,代理意见和全部材料都已经给了侯先生,但都未最终定稿。
今天上午,西城法院的大法庭正在布置,证人台已经摆放好。记者获悉, 被告方已经准备请一位证人出庭作证,并提交了证词。
庭审焦点
只在钱物
刘锋律师表示,庭审的焦点一个是124万余元存款,一个就是物品。
陈旭律师表示, 被告方提出了一些存款支出的“凭证”,强调取钱的合理性,以没有拿走存款做抗辩。至于物品也会说是为了安全才搬走。但《继承法》规定:“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,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。”这场“返还原物纠纷”无需审查 被告提出的债务是否真实。即便还债行为是存在的,从法律层面而言,侯跃华、牛成志的行为也属于无权处分,而无权处分未经本人追认的,本人不应承担民事责任。侯瓒姐妹从来没有追认过这些债务,其相关责任应由行为人、即 被告自行承担。 被告占有并拒绝返还侯耀文的遗产,侵犯了侯瓒姐妹的合法权益。返还财产是 被告的法定义务, 被告应向侯瓒姐妹返还侯耀文的全部遗产。
曝光
侯耀文财物很壮观
今天,由侯跃华等人搬走存放的侯耀文生前物品首次悉数 曝光。
在侯跃华位于天通西苑的家中,8把椅子端坐客厅,靠背正中都刻着“侯”字。郭晓小曾表示,因为师父喜欢,他就把椅子搬来让师父玩。此外,侯跃华家还保存着一组酒柜,一个双开门冰箱,硕大的圆床折起来用布苫好。
在侯耀文徒弟的办公室中存放的也是“大件”,包括沙发、画案、橱柜厨具以及一张深红色木雕的雕龙大茶海。
存放侯耀文物品最多的一处房屋俨然成了藏品展览厅。条案上摆放着十余个青铜鼎、壶等物品;两个木雕、一方浅红色玉玺、观音造像有铜鹤相伴;四个一人多高的架子上摆放着大大小小的瓷器、花瓶、玉器、塑像、珊瑚、古船木雕等摆件。50余个玉石印章装了一盒子;十几方砚台摆了满满一画案。在侯耀文的十余只手表中,有一只百达翡丽男表,还有一块伯爵以及两款路易·威登。一串108颗水晶珠串据说是用一辆奔驰换来的。此外,衣服鞋帽都是装箱保存,数量可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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